同时,魏帝曹睿下诏:天下乱来心久,法不行久矣!狱者,天下之性命也,不禁暴乱,无以治国。
为了表明对法令的重视,曹睿下令把平望观改成听讼观,判决重要刑事案件,他会到听讼观临听。
在这个过程中,曹睿又发现,从最初李悝制定《法经》六篇,再到萧何定《汉律》。
先是益为九篇,后稍增至六十篇。又有《令》三百馀篇、《决事比》九百六卷。
后世不断有增损,错糅无常,为之注解的人,有马、郑等诸儒十有余家。
以致到了现在,各种法令竟有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余字。
于是他诏司空陈群、散骑常侍刘邵等删约汉法。
制《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尚书官令》、《军中令》合百八十余篇,于《正律》九篇为增,其他的皆省略不用。
同时又依据尚书卫觊的建议,置律博士,以明律法。
特别明令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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