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拉贝尔是被一通电话从沃尔顿酒店的总统套房中的大床上催醒的。
当她听到高军又被警察带到局里的视乎,都快要脱口而出了,气的愣是连骂了好几声,但也是无可奈何,只能带着同僚火急火燎的赶到纽约市警察局。
她刚一进去,就十分有气场的将自己的律师证掏出来,对着接警员说,“警官,我要见我的当事人。”
要说美国警察最讨厌谁?
那首先是议会那帮杂碎政客,因为他们始终在督促着削减警察部门的开支,第二嘛,就是这帮律师了,他们是有钱人的走狗,最喜欢把政府部门按在地上摩擦起火,但你又不得不展现出自己的高素质,免得被这帮吊毛给抓住痛脚。
接警员将米拉贝尔等人带到上一级办公室,反正交给领导就行。
那是个黑人警监,看着手里的资料,斜着眼看了下米拉贝尔,双手交叉,“女士,恐怕你们无法带他走。”
“hy?”
“他们没有持枪证,非法持有危险武器,这在美国是不允许的!”黑人警监敲着桌子说。
“可你们警察十分的无能,无法保证我当事人的安全,要不然,需要带枪上街吗?而且,主观起因是凶手想要杀害当事人,难道美国法律规定要站着等死吗?”
米拉贝尔率先开炮,那嗓门还往上提了点,就连门外的警察们都听得一清二楚,更过分的是,随行人员从口袋里掏出录音器,睁大光明的放在桌子上。
律师有文化的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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