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的寿命还剩多久?”黎姿关心起蝶衣来。
蝶衣心里想:“你是想我早点死吧,坏女人。”
“如果从此不施法术的话,”蝶衣歪头对黎姿笑,“我会永葆青春哦。”
黎姿点点头,不说话了。蝶衣心头痛快,心想,以后就要寄人篱下了,为了族人不像我一样被坏女人欺负,一定要好好学习“小金人”的社交技巧才行。
牧歌低头沉吟。事实上,牧歌也不会反对蝶衣留下。他发现蝶衣擅长法术,很显然,如果蓝绫和业绫就是3级宇宙的“灵脉”,那么牧歌可以从蝶衣身上学到很多驾驭“灵脉”的方法。他已经准备把蝶衣当做私兵留下来了。
忽然。地面急剧隆起,宛如土龙拱至脚下。蝶衣清喝一声:“躲开!”顿时人员退避,然后泥浪宛如喷泉升空,一只战车般大小的黑甲巨蚁昂着头破土而出,抖落身上的泥,凶猛地调整朝向,一对巨颚不断开合,喝道:“蝶衣!死妖精你人呢!”
蝶衣嚷道:“住嘴。牧歌在这里,我们快走。”
蚁王像一台坦克一样转过身来,一对黑宝石般的眼睛咕噜转动,然后盯着牧歌,“哦”一声,一双九节鞭一样的触角轻轻点牧歌的肩膀。。确认气味。
黎姿没想到蚁王是这么大的虫子。她石化了。她对虫类恨之入骨,决不允许肮脏的虫子近身,甚至会把弄脏的衣服丢进垃圾桶。就算在战斗时,她使用的都是大开大合的招数,目的就是为了把虫族拍开。当初冲回虫群救牧歌,完全是她失去理智的决定,事后令她后怕无穷,恶心不止。
蝶衣瞥见黎姿的神态,暗想:“又是一个害怕节肢类的女人。”她背着手,摇晃着凑到黎姿身边,笑眯眯地提醒黎姿:“这是蚁族长老,蚁王,是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了,这一次便是他负责救我们离开。我介绍你们认识吧。”
“不……不了……”黎姿意识到自己害怕节肢类虫子。
“来嘛。去摸摸蚁王的触角。。让他记住你的气味。这相当于握手。”蝶衣不厌其烦地鼓励黎姿,脸上笑嘻嘻,心里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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