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呢?只要不超过12点,都不算晚的。”
郜庆边说着话,另一只手便习惯性的挽着刁朗的胳膊,让刁朗有些不自在,他总觉得两个男人这么挽着,很奇怪,但想起好歹他是自己的同事,而且还一起拍过片子,便也告诉自己别想那么多。
“哎,你怎么穿得这么平常啊?你看看,那边的几个大佬,都是生意涉及全国的,你这么打扮怎么能钓起他们的胃口啊?”郜庆看了看刁朗的一身衣服,又把刁朗拉到了自己的前面,让他看看在吧台那边的几个正在谈话的人。
刁朗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还真就是,那几个人个个气度不凡,但自己是来这里寻找些唱歌或者拍照的商机,并不是像郜庆说的那样来傍富豪的,想到这里,刁朗便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的想法和郜庆说明一下。
“郜庆,那个,我来这里,不想找金主的,只是想找机会遇到个更高薪拍照或者…”唱歌的。
结果,后面的那三个字没有说出来,就被郜庆给领到了里面,
“哎呀,或者什么呀?这里都是模特们穿的衣服,他们当中,今天有带着自己衣服来的,也有的是,穿这里的衣服的。”郜庆把手里的鸡尾酒给喝光,把杯子放到了侍应生的托盘里,然后便拉着刁朗去了造型室。
这个豪华商场的顶楼,经常举办这样的聚会,所以,造型室里的各种工具,应有尽有,刁朗还想着到底要不要离开这里的时候,就已经被郜庆找来一套衣服,塞到了自己的手里。
“去换上,记得,等你兴旺发达了,可别忘记我郜庆哦。”郜庆说完,就把刁朗给塞到了更衣室。
既来之则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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