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破天感觉自己脑筋有点转不过来,这可是狼族的名枪,而夜瞳不是血族贵族吗?
同时他本能地抓紧了暴风雨,刹那之间有带着它逃走的冲动,但旋即熄了不切实际的念头。先不说夜瞳速度极快,自己绝对跑不过她。光是自己逃走后,那几千魏家战士是何命运,可想而知。
在魏破天心,几千子弟兵的价值,要一把名枪贵重得多。
夜瞳看着他,似笑非笑,道:“不带着它跑吗?”
魏破天叹一口气,将暴风雨还给夜瞳,道:“拿几千兄弟的命换一把枪,我做不出来。再说,这枪是给了我我也用不了,何必呢?”
“你倒还有点良心。”
“暴风雨不是狼人的名枪吗?怎么会在你手里?”
“新世界开拓是整个永夜的大事,议会觉得狼人需要参与,让他们参与了。而我要防着你们那几个所谓天王,需要把好武器。我一直觉得暴风雨不错,很适合我,跟狼人借来玩几天。”
夜瞳说得轻描淡写,魏破天却听得心暗惊。能够拿到暴风雨,意味着夜瞳在永夜议会的地位,甚至狼人全族都要高些。
而她自称有暴风雨在手,能无惧天王,实是有些不可思议。毕竟她还只是荣耀侯爵,距离天王差了十万八千里。不过魏破天也绝不认为她只是吹牛。只看永夜议会放心让她带名枪出现在前线,知道永夜大人物们对她的信心。
有暴风雨在手,帝国在前线众将,恐怕无人是她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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