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真相吗?”方巍的声音不急不缓,然后慢慢地用手解开了自己缠在脖子上的绷带。
只见他昨晚被蓝不凡咬去的伤口已经焦黑一片,居然是被火烧焦的痕迹。
僵尸嗜血,方巍昨晚被蓝不烦咬伤,如果伤口不能急速愈合,绝不可能混进僵尸之中而不被发觉,因此他才会想出这样的办法,让自己的伤口迅速愈合。
用火烧,将伤口以最快的速度凝固,从而消散自己身上的血腥味道。
寻常人就算是手指稍微被烫伤,也会感觉到撕心裂肺般的疼,何况是脖子上那一大块的血肉?即便是坚韧于方巍者,想必也难以下手,这就是他为什么昨晚在破屋中,独自一人盯着火看了一个晚上的缘故。
但是他最终还是下手了。
方若晓顿时愣了,她实在是想不出世间还有方巍这样的失,能够对自己都下手这么狠。
方若晓长叹一声,低下头,脸上似笑似哭,道:“方巍,你赢了。”
“赢了你,我并不开心。”方巍冷冷地道,“没有一个男人会认为赢了一个女人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
方若晓忽然抬头,道:“你会杀了我……和不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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