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官员无奈中又想起了“以夷制盗”的招数。福建巡抚朱一冯图谋与荷兰人勾结,“以夷攻贼”,消灭郑芝龙的海上势力。
天启七年1627年,福建总兵俞咨皋主持的“以夷制盗”政策开始执行。他以书面允诺荷兰人一定可以获得皇帝的准许与中过贸易,派人勾引他们出兵攻打郑芝龙。
天启七年(1627年)十月,荷兰驻台第二任长官韦特见机不可失,便拼凑所有在台船舰士兵,开往福建铜山岛攻打郑军。郑芝龙对官夷勾结很恼火,毫不留情予以还击,出动“火船”攻击荷兰舰队。荷兰韦特司令临阵脱逃,不发一炮,便率领二艘军舰逃返巴达维亚。双方海战,郑芝龙烧毁荷兰快艇奥沃克号,捕获西卡佩尔号等四艘舰船。这次海战,是荷兰殖民者第一次以台湾为基地进犯大陆,但以惨败告终,“不得不退却”。
当月,郑芝龙、钟斌缓过手后,以总兵俞咨皋勾夷激之为由,迅即破海澄,入中左所(今厦门)。郑船甚众,遍于漳、泉,咨皋度不支,越城宵遁回郡(泉州)。或曰:芝龙故有求抚之意,欲微达于明兵,乃舍先春不追,获卢游击不杀;又自旧镇进至中左所,督帅俞咨皋战败,纵之走。郑军将明金厦水师的船只一把火统统烧了,“全闽为之震动”。
从此,郑芝龙掌握了台湾海峡福建一边的制海权,荷兰船只不敢驶近福建海岸,一出现人、船就要被截获,而明朝水师更是退缩到港口内。
为郑芝龙事下狱、革职
《明史·列传148·熊文灿》载:“熊文灿……崇祯元年起福建左布政使。三月,就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其地。海上故多剧盗,袁进、李忠既降,杨六、杨七及郑芝龙继起。总兵官俞咨皋招六、七降,芝龙猖獗如故。然芝龙常败都司洪先春,释不追;获一游击,不杀;咨皋战败,纵之走。当事知其可抚,遣使谕降之。”
郑芝龙屡破官兵,占领中左所(今厦门)后,已经坐大,成为一支官府无法控制的力量。当时,将全部罪过归之于俞咨皋。
初,巡抚朱钦相招抚海寇杨六、杨七等,郑芝龙求返內地,杨六绐其金不为通,郑芝龙遂流劫海上。
《國榷》载:“天启六年七月己亥,福建总兵俞咨皋议抚海寇杨禄(杨六)、杨策(杨七)等,抚按皆从之。自是,贼日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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