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他很可能从一开始就打算假装成快递员进入仑嘉的公寓。而迪卡也一定知道那间公寓门口有监控。这样一来,他之所以要办成快递员进屋杀人也就的通了。
在有另一位迪卡做不在场证明的情况下,卫所自然会认为凶手就是那名快递员。
按照这个思路。如果当没有发生那期快递抢劫事件,那么真正的快递送货员就会在当日的某个时间到达栾树公寓。这样一来,仑嘉公寓门口的监控就会拍到两位穿快递制服的人。
所以,要想让督卫将嫌疑目标放在陌生的快递员身上,迪卡必须要完成一件事。他不能让真正的快递员出现在栾树公寓。
这样一来,为什么当下午,恰好是那台快递车被抢,就有了完美的解释。
为了不让真的快递员上门,迪卡雇佣了另外一人,抢劫了快递车。抢劫犯当时还刻意留下了视频影像,表明不是快递公司的员工监守自盗。同时告诉卫所,他是一位肤色较黑的人,不要找错了方向。
这也算是间接证明了肤色较白的迪卡,不是抢劫案的匪徒。
此后,那名抢匪只需躲藏起来,便可无事。而当晚上,其中一位迪卡则是换上快递员的服装,进入仑嘉的住所,将其残忍杀害。
这样也就可以解释,为何仑嘉公寓中没有留下任何其他饶生物检材。
而要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还不留下一点痕迹。
施穆狄又些害怕自己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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