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里。 。律师的声音再次响起。
“那段虽然对你很不利。但我直觉那份是有问题的。”
“怎么说。”女人的声音响起。
“当我提出想要拷贝证据时,他们表示了拒绝。正常情况下,我作为律师,提出这样的请求,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他们没有拒绝的理由。”
“所以,你怀疑那段所谓举报我的监控,其中存在猫腻?”
律师认真答道:“没错。若不是有问题,根本没有拒绝拷贝申请的理由。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细节。”
“是什么?”女人的声音开始有了几分焦急颜色。
“卫所在向我展示那段监控的过程中,用了光幕投影。
虽说使用光幕投影并不是什么违规操作。但在以往的经验中。。涉及到这样重要的证据,在案件还处于初级侦破阶段时,卫所往往是不会冒险使用光幕投影的。即便是在一个完全封闭的房间里。
过去,这样的证据一般会被存储于折叠电脑之上,直接放到我们这些律师面前进行播放。
而这一次,播放却是采用了光幕的形式。我猜想,卫所是想要杜绝任何我可能拷贝或偷偷发送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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