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你曾经教过别人英语。”孟梦咬了咬唇,委婉地说。
听到孟梦这样说,顾亦寒也没多想她是怎么知道的,便笑了。不错,他是教过一个小丫头英语,是父亲朋友家的一个小他七岁的女儿,这么多年没见到过了,大名倒是记不得了,小名好像叫小丫,什么小鸡小鸭的,他觉得不好听,就一直管她叫小丫头。
当年他家要举家迁到美国,小丫头英语不好,出国交流成了问题,就壮着胆子找他帮忙补习。
那年他好像十七岁,小丫头也才十岁,他待她如妹妹。
事后他才知道小丫头疯狂学习英语的真是目的,出国交流困难只是一小方面,最大的原因是,小丫头特别喜欢汤姆克鲁斯,想到去美国生活,可以见到他的偶像,所以努力学习英语,想着一旦见面后可以用英语流利地告白。
那时候,小丫头还真的写了一封英语版的情书,腼腆难为情地拿来给他看,让他来修改语病,他记得当时还故意读出来逗她,害得小丫头情书都没来得及抢回去就跑掉了,还是事后给她买了离别前的礼物,一起送回去的。
显然小丫头思想很天真,并不知道,虽然她和她的偶像汤姆克鲁斯即将生活在一个城市,但是哪里是那么容易见到的。
后来,他大学认识了孟梦,那时候两人刚刚正式交往,那日他们在图书馆闭馆后,随意聊天,她因为刚刚在图书馆看到关于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的杂志,她很是欢喜地说她很喜欢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到当年那个小丫头事件,所以他日后私心地唯独没有提出帮她辅导英语。
因为他可不想自己的女朋友用一口流利地英语向另一个男人表白,即使这个几率为零,他也绝对不允许。
看到怀中女人渴望知道原因的小眼神,顾亦寒投降,老老实实地告诉了她原因。
孟梦蹙眉,继续问“那你还有没有交过其他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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