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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名头好像不小 (1 / 7)

        自古以来华山地区盛产山贼,到处都是,走来走去的。这些家伙除了个头大、样子凶,通常还会点儿武功,高低不等,杀起来很让人不放心。尽管如此,侠客们还是经常会挽起袖子跑这地方来……实战是成为武林高手的一种途径。侠客和山贼都不介意成为武林高手,那样,以后就可以随便欺负人,或轻易不被人欺负。

        一处山坳,走来一侠客装扮的女人,没带武器,大红小袄,身披恺氅看上去很诱人,样子也长得很好,不过总的装扮有点不大对头。束腰和护腕都是牛皮上打着铜钉的款式,倒像大户人家里的护院拳师。

        山坳边,两蒙面山贼伏在石头后,讨论着正从远处走来的这个侠女,因为她即将成为他们的对手。胖的那个显然是老大,样子比较嚣张,只道:“瞧,来了一个女的侠。”

        “妙啊!俺最喜欢打女侠了!”瘦的喜上眉梢,眼睛发光不住嘻嘻坏笑。

        胖山贼抬手“啪”,拍了瘦山贼一脑瓜子,骂他没出息,心里却深以为然,女侠的确比较好对付……

        不止是山贼,江湖上所有的坏人都喜欢找女侠打架,因为除了个别喜欢下毒放暗器的,大部分女侠的攻击力都不高,被她们打着了也不会很疼,而其防御力又相对弱一些,经不起男人一两下的。强盗山贼们抢劫女侠很划算,就算她们身上没什么钱,还可以劫劫色,甚至可以抓去妓院卖掉。

        这样的情形总是让女侠们陷于不利的境地,所以,女侠的入门武功通常是暗器或者轻功: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累也要累死你!

        现在的这个女侠看起来轻功就很不弱的样子:牛皮做成的束腰、护腕虽然都是些笨重装备,但步伐稳健丝毫不影响速度。还有她脚上的长靴,也是硬材料,估计那是用来踢人的。

        “这小妞不难对付。”胖山贼得出结论。

        “大哥英明,为什么?”瘦山贼不耻上问。

        “瞧她那身装扮,定是个练拳脚。”胖山贼解释,“女人不练轻功不练暗器,却跑去练把势,难道跟男人拼气力?摆明了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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