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佘钨归所说,他在六月县城当县令有二十一年零八个月十五天,在县城方圆几百里不但出了名,而且还是臭名远扬。
刚上任的第二年,看上了县城里员外的千金,那千金不从,佘钨归霸王硬上弓,结果害得那千金悬梁自尽了。
几个月后,看上了路过商贩的千金,一包把人给弄晕了,当那姑娘醒来的时候,二话没说,服毒自尽了。
第三年,佘钨归玷了隔壁村村长的千金,结果那姑娘拿着一把菜刀来了县衙,乱挥乱砍之下,割伤了几个衙役,佘钨归的手臂也磨破了一片皮,后来佘钨归亲自带人把村长的家给抄了,把人给凌迟处死……
佘钨归做得最多的还是强抢民女。
陆英琪听到这些,拳头捏得嘎嘎乱响,咬牙切齿的忍着怒火,一拍镇山木,喝道:“真没想到,你竟做了这么多‘好’事啊!来人,给我把他押入大牢!”
立刻有三个衙役上来,一个衙役把佘钨归的乌纱帽拿了下来,另外两个架着佘钨归的左右边往外走。
佘钨归张口大叫,道:“少将军,下官虽然做了些坏事,但是这些年下官也为县城里的百姓惩恶扬善了啊!你没有圣旨,你没资格砍我的脑袋!少将军!少将军!”
任他如何叫如何喊,陆英琪就是不鸟他,充耳不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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