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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官司(4) (1 / 2)

        距离开庭越来越近了,陈平还没怎么着急,网友们却已经替他着急起来。原本大家对于陈平赢得这场官司都是充满信心。毕竟常青树白纸黑字,说出去的话赤裸裸的在网上发布了,这就是最重要的证据。虽然后来常青树删除了这些发言,但是已经有很多网友早就复制下来了,况且网站的后台,如果法庭需要,也是可以调取的。

        所以,起初大家并不怎么担心,总认为陈平赢得这场官司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后来几名法律界的人士对这场官司分析以后,大家突然意识到,事情并没有人们想的那么简单。

        陈平的粉丝群数量这么庞大,其中有学习法律的或者从事律师行业的,因此很多粉丝主动从法律的角度,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分析。其中一名粉丝对于案件的分析,获得了绝大多数法律界人士的认可,也正是因为这篇分析,让网友们认识到了事情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关于陈平名誉侵权案的分析

        目前,社会上关于陈平的名誉侵权案炒的是沸沸扬扬,尤其是陈平的粉丝们,不知为何,竟然有一种此案必胜的奇怪心理。作为一名法律行业的从业人士,同样也是武术哥的一名粉丝,我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拨乱反正也罢,当头棒喝也罢,只是希望那些头脑发热的粉丝莫要得意忘形,也希望武术哥能够看到这篇文章,从而对他的庭审起到一定的帮助。

        所谓名誉侵权,顾名思义,必须是名声得到了损坏。学法律的都知道,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本次案件不涉及泄漏他人隐私,因此,本案就涉及两个罪名,侮辱罪和诽谤罪。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而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从法律条款可以看到,常青树确实做出了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比如他污蔑武术哥的征兵宣传曲是找人带笔,比如他在不能确定征兵宣传曲是陈平创作的情况下,肆意污蔑陈平狂妄自大,自不量力。而陈平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受到常青树的这种言论的影响,确实给他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这也是广大网友认为的陈平必赢的原因。

        但是,什么事情都怕但是。根据法律条款,是否确定为侮辱和诽谤,还有一个前提条件时是,他人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痛苦,不然就不算构成名誉侵权。这也是合理的,社会上处处充满了NMP,如果随便一句骂人的话就算名誉侵权,那么法院就别干别的了,整天NMP吧。

        更为关键的是,对于是否使得他人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痛苦,在法律上根本不好界定。从历年来到同类案件看,法院判决造成名誉损失的不到10。可以说,法院对于这样的案件,判罚是十分谨慎的,因为法院担心会对社会造成误导,从而造成社会的混乱。

        况且,这个案件受到了社会的强烈关注,法院必然会更加谨慎,想要做出有利于武术哥的判罚,在我看来,难度相当大。

        你既然界定不了造成很大损失,你自然就不能定罪,也就是说,法院会认为,常青树只是发牢骚而已,至于说违法法律,继而造成名誉损失,就剩下两个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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