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后呢?林夕是狼,那他口中的那只便是兔子。兔子不管能拖多久,早晚也是被吃的命运。既然如此,这么做又有何意义?”
“那依小东西之见,是反抗?”
“不,是了结。与其结果不会变,那就趁早了结了。”
意思很干脆,语气也很利落,心中的想法完全与嘴上所说的话一致。在寒霜心里,与其纠扯不开,不如快刀斩乱麻。
“我的小东西还是性情中人呢!不过这性子,夫君喜欢。”
血无情知道怀中的人所说的话,并不是因为与自己无关,所以才发出的豪言壮语。而是性格便是如此。
就像他们二人相遇之时,会妥协,是因为有目的的利用。会离开,是因为心已动,可自己却不独属于他。会再次留下,是因为心彻底的沦陷了。这样做,不过是放手一搏。
人的心,如果并没有留在自己身上。强留到最后的结局,换来的绝对不可能是妥协,只可能是萤火爆发后的泯灭。虽然微弱,但绝对是璀璨的,也是惨烈的。
或许会有人觉得,那样做是不自量力。可自己的人生,本不就应该活出自己吗。无论是生还是死,不是吗?而且小东西自己吃了亏,别人也绝对不会好受。
这种刚烈果决,狡诈狠戾又不择手段的性子。血无情喜欢。他觉得人活一世,就该如此真性情。事事妥协,这一遭人世走的又有何意义。
“哼,也不看看我是谁,那些俗人岂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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