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瑾边说着话,边拿起艾玛桌上的一只笔在手里玩着,“其实,我这回来找你,就是为了她的事情。她想参加你们摇滚乐队。”
文瑾的开门见山令米亚有点儿吃惊,她眨巴眨巴大眼睛问:“她会什么?我们乐队的人可都是身怀绝技,波佐七岁就开始打架子鼓,是个非常难得的好鼓手,艾伦的贝斯弹得无人能及,彼得会弹吉他,声线也不错,你没有听到上次演出我们的和声配合得有多完美吗?安德鲁不但精通键盘类乐器,而且是个很有专业精神的编曲,他现在也开始尝试原创……”
“艾玛也会弹吉他,而且弹得非常棒。”文瑾接过话头,她实在等不及米亚将自己摇滚乐队的人一一夸耀完一遍。
“哦,不,亲爱的,我们最不缺的就是吉他,先姑且不说我们现在的吉他手演奏技巧有多高超,就在咱们学校里,天天眼巴巴等着来我们乐队做吉他手的都排成长队了。”
米亚说着注意到了文瑾手中不停旋转的笔,这只笔在她手里转了足足五分钟了,还没有掉下来。
文瑾发现米亚的注意力跑到自己手中的笔上了,转得更起劲儿了,边转边说:“不是我技术高超,这只笔转起来实在是太轻太好转了。”
“我能说……这其实不是一只真正的笔,而是我的眼线笔吗?”米亚一脸过意不去的表情看着文瑾。
文瑾将手上转动如飞的笔顺势挽了个漂亮的笔花,牢牢握在手中,不好意思地轻轻放回到桌上。
米亚连忙摆手,说:“哦,没事儿,你继续……”说着,忙不迭地从铅笔盒里拿出几只五颜六色的木杆铅笔,恭敬献上。
文瑾也不挑拣,随手拿起一只把玩,米亚完全没有心思听她讲话,一心一意欣赏着她的各种高难度转笔,嘴里啧啧赞叹着:“太酷了,简直是绝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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