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和陪人团的各位女士们、先生们,我要讲述的是一个沦落的灵魂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恶。站在你们眼前这个看似循规蹈矩的十八岁年轻人,在过量饮酒之后,对年仅十三岁的白小姐实施了灭绝人性的强奸。
3月26日晚上,被告人威廉·格林与原告人馨蕊·白同时受邀,参加了一个私人派对。在派对上,威廉不顾白小姐仍是未成年人的这一事实,强行对她进行灌酒,并在其醉酒之后,将她带到一个房间实施了强奸……”
听到这里,陪审团中已经有心肠软的女士们发出叹息声。
公诉人继续道:“当时,白小姐的监护人,即她的母亲黄女士已经多日未联系上自己的女儿,经多方打听,才发现了她被威廉拐带,并得知了当晚开派对的地点。黄女士特意从中国乘飞机赶来洛杉矶,并在威廉对原告实施犯罪的房间里抓到了他。
我们指控被告人强奸是有充分证据的。
首先,被告人有充分的强奸动机。白小姐美貌活泼,即便在百年名校a学院,也是受人瞩目的校园明星。她还拥有不凡的家庭出身,父亲是中国炙热可热的新兴富豪,母亲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故此,尽管她年龄尚小,却成为学校里众多男生,甚至是一些老钱家族子弟们竞相追逐的对象。威廉也不例外,为白小姐的魅力所倾倒。
第二,被告有充分的作案时间。被告于3月26日晚上至27日清晨,整夜与原告共处一室。次日,黄女士及其助理站在外面长久敲不开门,原来门从里面被反锁了。助理事后取走了床上的被子和床单,并在上面检测出、毛发之类的物质,经dna鉴定,确证是被告本人留下的。这已成为本案的一个有力证据。
相关的证人和证据皆指向案件的真相,我们会在质证环节一一呈现给各位。
本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被告的行为对未成年儿童造成了身心上的严重摧残,同时严重违反了本州的相关法律,我代表检方请陪审团判处被告人威廉·格林有罪。”
听了公诉人的话,威廉睁大了眼睛,顾不得身旁律师的阻拦,拼命摇头,大声喊着:“不是这样的!不,我没有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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