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辰记得,曾经无数次见羽悠从铅笔盒里拿出这支笔,他猜想,这一定是她的心爱之物。看到笔帽顶端微微凸出勃朗峰雪岭冠冕标记,辰辰心中一暖,莫非羽悠是希望他像勃朗峰一样坚强。
辰辰一个人在病房的时候,除了看书,自学落下的功课,想的最多的就是羽悠。
在医院的日子里,辰辰时常回忆起那天的情形。
黄昏,羽悠如同正义天使般从天而降,冲到了一群大汉面前,孤单孑孓地站立在学校后山的空地上。对面是苍山日暮,背面是密林晚风,中间是一个单薄的不能再单薄,柔弱的不能再柔弱的女孩。
若是没有羽悠的出现,辰辰也许永远不可能冲出来,站在那群人面前。
和羽悠站在一起的那个瞬间,辰辰心里是充满骄傲的,并不是为自己好容易蓄积起来的那点儿勇气,仅仅是因为可以与她比肩而立。
风吹过羽悠亚麻色鬓发时,辰辰看到了,她坚毅的神情,也看到她的嘴角由于紧张抿成了一道细线,还看到她眼中的悲天悯人,那样的羽悠令他动容,令他震撼。
羽悠怒斥莱恩、内森和山姆逊,令他们无地自容,恼羞成怒,即便是他们要对羽悠发难,她仍然没有退缩。
尽管,自己挡在她面前替她挨了一刀,辰辰仍然觉得自己没有羽悠的果敢勇气,没有她的沉着冷静,没有她的机智聪慧,更没有她的坦荡格局。
三年之约,已经过去了两个年头,他忽然明白,如今的自己仍是配不上羽悠的。
这个春夏之交,将是他和斯蒂文、罗斯争夺学生会主席最激烈的时刻,而今,他甚至觉得去年做了一年学生会秘书长都是枉担虚名,如果他能够早早就变得像羽悠一样优秀,或许学校根本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