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民政局的工作很轻松,也很顺手。
因为那个时候的社会事务科很单一,并没有太多事情要做。
举例来说,那个时候我们小城市还没有推行殡葬改革,殡葬这一块的事务几乎为零;那个时候国家还没有制定老年人优待政策,老龄工作也几乎为零。
所以我这个科室真正要做的事情只有婚姻管理这一块。
我跟一个名叫洪小芳的科员在婚姻登记处打杂。
那个时候登记结婚在我感觉里,对是不是近亲结婚,小年轻们有没有进行婚检,似乎不怎么关注,最最关注的是有没有未婚先孕。
所以我做的最多的事情是给前来登记结婚的女的发早孕试纸,然后领着她们去卫生间。
当然我还得监督她们会不会作弊。有了身孕的人是会想办法作弊的,因为,未婚先孕是要罚款的。
我接到领导分配给我的具体任务的第一反应就是:千万不要,千万不要千方百计找寻哥找不到,哪一天哥却领着一个女孩在我办公室出现在我面前。
谁都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或许我有强迫症吧,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总是去设想这样的情节。我想象如果真出现这样的情节,你和我会惊异到什么程度。
比如,你和我会不会都待在那里。你的女朋友叫你你没有反应,我的领导叫我我也没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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