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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不怎么样 (2 / 2)

        “你到底是谁”这个问题让简俊有点警惕,毕竟如果现在的林宝坚真的跟以前相差太远的话可能有人会起疑,一场意外按道理不会让人有那么多神奇的转变。不过转过头他又想,管他呢,他爱怎么活就怎么活好了,有人怀疑又如何?有证据证明他不是林宝坚吗?奈得他何?也许他偏偏就有些奇遇不行吗?

        张博彦抓着简俊高兴地说:“下个月初一个啤酒厂商会举办一个流行音乐节,邀请很多新一代歌手,乐队等参加,到时候你千万,一定,无论如何都要跟我一起参加!”

        简俊还没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在一大群观众前表演,所以也不置可否,有失忆作为借口,什么也可以考虑一下再决定,毕竟专业表演不是靠勇气脸皮够厚就可以。反正离下月初还有几个礼拜,先适应一下林宝坚作为艺人的生活才决定好了。

        不过简俊也抓住马明问了一个想不通的问题:“既然那个沈仲尧有点背景,他大可以在外面住豪宅呀,为什么要跟我们挤在一起?”

        马明没好气地望着他:“你真的失忆得很彻底,你以为他很想住这里吗?有机会他就溜回他爸家了。我们的老板黎日月在跟所有艺人签约的时候,就要求他们在公司安排的小宿舍住三年,磨炼心志,据说老板以前都是这样挨出头来的。三年之内若果你有本事做到公司要求的成绩,他们会批准你离开随便你住哪里都可以,反之住满三年之后成绩平平但还跟公司有约的话,你也可以选择留下或者离开宿舍,直至约满的时候。这样也有好处,我们艺人的收入不稳定,但至少公司还有地方让我们住。另外据说这个制度是因为一件事情而产生的,公司曾经签了一个富二代歌手,但他任性嚣张,屡屡失场,公司的人找他甚至闭门不,黎老板一怒之下跟他解除合约,并且想出了这个宿舍制度,让签约的艺人无论贫富,都从艰难的日子开始挨起,磨炼心志,顺便也对那些出身寒微的艺人多照顾一下,让他们不需要为住宿烦恼,你也知道现在hk租金多贵!”

        简俊终于了然,也对这个黎老板这些细心周到的想法有些佩服:“那我们还要在这里住多久?我也不知道自己跟唱片公司的约有多长。”

        马明:“你?你加入公司很久了,你是陈法娜拉进来的,但你跟公司好像签了八年长约,现在是第六年了吧?你想走也可以,但你可以住哪里?回老家?你老家好像也比这里好不了多少吧?还离录影厂很远,哪有这里方便?”

        “那你呢?”简俊好奇问道。

        马明尴尬地说”我早已经住过三年了,我去年才跟公司续了约,为的就是可以继续住在宿舍!“

        简俊笑了笑:”你真没志气”

        马明辩称:“我是舍不得你们几个兄弟okay?”

        简俊本身一直在想办法回自己的家,但自己家也的确离这一区很远,还有租房子和身份这些头疼问题。唯有暂时先住在这里。认识了马明和张博彦之后,独居多年的简俊发现,其实在这个狭小的地方住在一起,也有不少乐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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