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和电视剧里常会看到一群警察持枪围着一个罪犯,或者一辆车的情景。实际在真实的抓捕现场,这种情况根本不会出现。自己的战友都在弹道上,谁敢开枪?不要说开枪,连把枪指向罪犯都是不应该的。罪犯的身后就是自己的战友,万一走火,自己战友死伤的概率绝对要比罪犯大。
像陈长庚这种侦察员,跟踪摸排,分析研判是他的拿手好戏。但要论起拿着枪抓捕犯罪嫌疑人,甚至开枪击毙眼前的凶徒,那真是难为他了。他自当警察以来,往往一年也打不了几发子弹,摸枪的机会也是廖廖。更别说在运动状态下,击中飞速运动中的目标了,这个难度对他来讲实在是太大了。
更何况,根据相关法律,警察使用警用枪械时有一套完整的程序要求。这种程式化的开枪流程,已经完全固化在了陈长庚的脑海里。可还没等他这套程序完成,何长喜已经在他眼前消失了,他失去了开枪的机会。
但是,作为京城的警察,这支只能掌握在他的手里面。尽管国勇超和种纬两人的枪法水平都比陈长庚要高,但是他们却没有持枪的权利。
因此,面对着冲向种纬的何长喜,陈长庚除了在万般悔恨中在后面喊一声:“小心!”之外,再也没什么能帮种纬的了。
何长喜前冲的速度极快,完全不给种纬思考的时间。双方之间不过四五步的距离,何长喜已经在高速奔跑中用左脚一脚踹了过来。
对方手里有刀,往对方的右边躲是不成的,那是纯粹挨刀去的。因此,种纬本能地何长喜的左边一闪,躲过这雷霆万钧的一脚,同时手里的棍子一下子就扫了出去。何长喜没料到种纬的反应速度这样快,凌空踹出的一脚没来得及收回,便被种纬一棍子敲中了。
其实,何长喜的这一脚和刚才对付陈长庚的那招大同小义,也是连攻带跑的路数。即便踢不中种纬,他也可以把这一脚变成一个大跨步,然后逃之夭夭。可他没想到种纬的反应这样快,他的腿根本来不及有什么变招就被种纬这一棍子打在了大腿上。
叭的一声闷响,种纬手里的这根棍子竟然一下子砸断了。没办法,赶上种纬手里的这根棍子是安在人家篱笆墙上拿的,整天风吹雨打的,时间长了也不怎么结实,否则这一下何长喜的这条腿即使不断也不怎么中用了。
可即使是这样,何长喜也不好受。这一棍子打得他大腿生疼,再加上这一下破坏了他的节奏,弄得他左腿还没发上力,整个人就向前扑了出去。
可何长喜这家伙身上的功夫确实了得,就在这种情况下,他仍旧能够用手一撑地,一个侧滚就把差点让他摔倒的冲力给卸掉了。然后这小子顾不得大腿上的疼痛,急忙忙地站起来往左侧一拐,借种纬的身体为他档住陈长庚的子弹,三步两步就蹿到了村边的小树林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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