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队长请指教。”
应明禹指着王子熙被捕时的照片:“你们抓到王子熙时,她手里仍然握着凶器,凶器上满是血,对不对?”
“是。”
“我们默认了凶手是双手持刀扎在死者身上,因为凶手是女性,力量不足的缘故。”这也是应明禹能以王子熙左手腕上的手镯作为主要物证的原因,“这张图片,不说王子熙左手干净,她右手也只有手心沾了血,手背上却无血,你没发现不对劲吗?”
张队长明白他的意思:“说不定是她行凶后去洗过手,旁边就有洗手间。”
应明禹无奈了:“假定她行凶后去洗过手,那她应该发现卫生间有另一道门,她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离开,为什么她要回到休息室,再次拿起凶器?”
“可能是她还不解恨,想再多扎几刀?”张队长自己都觉得牵强。
“我们假设你这个推理成立,她洗完手回来拿起凶器,请问她会记得锁上通往卫生间的门吗?”应明禹都懒得提第一个尖叫出声让其他人赶来的人就是王子熙,她杀完人不解恨回来想多扎几刀,然后看到自己的杰作反而尖叫起来?
“她…可能是发现了卫生间的门,怕有人从卫生间进来?”
“就算她不知道公司的人不会用那间卫生间,试问哪个正常人会从卫生间进到老板的休息室?王子熙难道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吗?”
“你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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