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熙熙攘攘的京城时,朝暮又忍不住折回去看了眼小小年纪的柯醉。
许是朝暮的话起了作用,柯醉的父母没有再逼着他去学堂念书,闲来无事的孩童背着个背篓跑到山上采桃花。
细长的竹竿往桃花间一磕,成片的粉色花瓣纷纷扬扬洒落,柯醉的短胳膊短腿几乎全都埋没在艳丽的红霞之中。
朝暮到时只远远地看见一个灰色的大背篓和半截白色的小臂,白色的手臂在簌簌花瓣中挥舞,不多时那背篓也被粉霞掩盖,只剩下一段黑色的背绳悬在外侧。
直到背篓再装不下东西,柯醉才停下手中动作,瘫坐在软软的花瓣中仰头擦汗,漂亮的桃花眼微微眯起,眼皮尚有晶莹的汗滴滑落,他整张脸都沐浴在极盛的阳光下,衬着周围灿若烟霞的桃花,朝暮突然有种活在梦里的感觉。
她靠着一株高大的桃树露出欣慰的笑容,即使知道那个人不再是她所认识的柯醉,即使从前欢快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今生还能见到这般场景已经让她心满意足了。
毕竟那个人有着柯醉的魂魄;
毕竟那个人生了一双和柯醉完全相同的桃花眼。
朝暮在桃花树下站了许久,直到看着那个举着竹竿敲花的少年背着竹篓摇摇晃晃里下了山,她才怅然若失地收回目光,抬头的时候恰好有一片花瓣落在眼睫前。
眼睫微动,花瓣沿着鼻尖滑落,她抬手接住了那片花瓣,眉眼晃动落在一旁的扶柳身上,“我们去九重天吧。”
若是勐泽非要纠缠下去,她躲到任何地方都没甚作用,倒不如大大方方地住进九重天。一来可以让勐泽不要脸的脾性有所收敛,二来可以时刻关注到柯醉的情况,只是住到哪就成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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