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是他用“栀香袭人”的合约金买下的。
给林兰介绍时,赵郁恒带着一丝自豪。并不是他从曾经在她面前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现在翻身能在朋飞这种一线大城的市区地段买得起房子,有多了不起。他十分清楚,这些跟她的徐夕林相比,没有可比性。
他自豪的是“栀香袭人”的受欢迎度,它受到市场的追捧和好评。他心心念念都想给她分享这个好消息,却苦于无法述说。那是属于他和她的记忆,他将终身铭记于心,而她,肯定是努力从脑海挖除了。
因为“栀香袭人”的受欢迎,才会有它的价值所在,包括赵郁恒现在的房子,他刚刚预订的新车,他老家亲人终于摆脱了贫困的小康生活。
林兰自然不懂,一个刚来朋飞几个月,才走上他人生第一个工作岗位的年轻人,能在朋飞买房子会是什么原因。
研究所现在待遇是挺丰厚的,但像赵郁恒这种从山沟沟出来,本科学业都需要罗书宇资助,这些年更是罗书宇推荐保送的公费研究生,他老家没家底没后台,才来朋飞几个月,是不可能买得起这儿的房子。
林兰一概不懂,就根本没有想法。如果她懂一点,稍微那么一点点“人间烟火”,她也许就能早点猜出来,他和“栀香袭人”的关系。
林兰甚至不知道,徐夕林随便给她准备的一件家居服,都能赶上小娥近半个多月工资。她如果不是被徐夕林惯得什么都不懂,后来也不会无意识的把赵郁恒逼得那么辛苦。
不过,他语气的自豪,她还是听出来了!
只是,赵郁恒现在的“春风得意”,林兰理解成了另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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