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摇,七通鼓,声势夺贼志,三十万,黄巾降;车马颠,数仰酒,酣击迫敌心,六百里,袁术遁。
如今,黄巾已成主公麾下的青州兵,百万流民更为主公耕种,为争世基业;而袁术则已经退离了兖、豫二州,数年内估计不敢再犯兖、豫,
虽然豫州现今有朝廷指派的州牧,但是豫州已经是主公的囊中之物;数年内,兵锋南下,豫州牧郭贡十有八九不敢与主公对抗。
只是先攻徐州,还是先将豫州纳入手中,这就需要文若和主公他们决定了。
想着,又走了数十步,正望着灵柩的陈庆突然垂下头,内心感叹道:“我已经忘记我外公的具体长相了,只记得他爱抽卷烟,爱喝土烧,还有他老人家挥舞锄头驱使黄牛时的样子……十几年后,我或许也只记得你举着葫芦喝酒的样子吧。”
再行十几步,陈庆恍然抬起头,似乎看到初次见面时的戏志才——身姿挺拔,衣襟歪扭,腰间酒壶,发上无冠,发丝飘飘,不羁潇洒。
定眼望去,看到一道虚影正坐在灵柩上,身姿后仰,手掌位于臀后,撑着身子,看不清脸,只看到一个刚好遮住脸的酒葫芦。
陈庆没有受到惊吓,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右手摸在胸怀,捏了捏,有衣服夹层里的绢布的触感。
这块绢布是戏志才遗留给陈庆的,上面字列之间点点滴墨,笔画凌乱,还有血沫痕迹。
“何以如此?只是因为我那一记羡慕的目光?”
陈庆内心向虚影问道。
虚影飘散,陈庆未得答案,直至七年、八年之后,一个人的出现,陈庆才知道这一记羡慕的目光对于戏志才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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