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两日,眼看就要走出泸州城的边界,人烟渐渐稀少起来。这一日,翻过一个小山岗,更是走了十里地不见人烟,常旭准备在这里劫走沈聪。
正当常旭打马上前的时候,却见沈聪前面的树林里,哗啦啦跳出十来号人,他们皆蒙着脸面,只留下两个眼睛露出来。
“过路的,留下你们的钱财!”
数十个人一字排开,两个差役吓坏了,将手中的水火棍指着那些劫匪,道:“我等是奉泸州城州主张明吉大人之命令,押送犯人到黔州城,尔等是何人,敢阻拦公事!”
“我呸!”
为首的劫匪吐了一口唾沫,道:“本大王在此剪径,干他泸州城张明吉何事?在说,这里是溱州城的地盘,可不属于你们
泸州城管辖!”
“周平我们尚且不放在眼里,更何况你们泸州城!识相的,留下钱财,我等心善,放你们一条生路;若是不识相,我手中这条快刀,可就要剁饺子了!”
常旭见形势不对,赶忙打马上前,离沈聪还有三四丈远,便将沈聪的刀向他抛来。
“阿四,接刀!”
沈聪双腿一蹬,跳出来,伸手接过朴刀,在地上滚了一圈,利刃早已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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