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尔斯看了她一眼:“把手伸出来。”
“……喂,你是听不懂我的话吗?没事少……”
“把手伸出来!”白尔斯吼道。
杜宾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一道错愕,片刻后,她慢慢抬起那只受伤的手。
白尔斯轻轻捏住她的手腕,小心翼翼的将皮手套脱了下来,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了一瓶酒。
这玩意是菲克修斯战前给他们发的东西,给白尔斯的这瓶是乌萨斯特产,有“生命之水”之称的96度伏特加。白尔斯也终于知道那被菲克修斯称之为“一瓶提神醒脑”的奇怪饮料究竟是什么了:混合了各种东西的鸡尾酒。他有很多酒。。毫不夸张地说,是个拥有各种酒的酒类收集大亨。
不过直到现在白尔斯还不清楚菲克修斯把这东西给他到底是想要讨好他还是期望他一瓶暴毙。
当然,他的酒大多是捡来或者偷来的,一般都放了很久。不过他本人倒是不怎么介意,他说这也是对幻影弩手身法的练习之一。
“喂,你拿酒干什么?打算把我灌醉么?”杜宾的左手放在鞭子的握柄上,似乎随时都会抽向白尔斯。
“把你灌醉干嘛?”白尔斯从左口袋里取出一小瓶矿泉水,那真的是一小瓶,只够喝三口的那种。
这是白尔斯特意弄来的,目的就是为了代替这瓶生命之水成为他的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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