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皇帝创业伊始;励精图治,在早朝之外还有午朝和晚朝。
规定政府各部有185种事件必须面奏皇帝,只是在第六代皇帝朱祁镇登极时只有9岁;朝中才另作新规定,早期以呈报8件事情为限;而且要求在前一以书面的方式送达御前。
此例一开,早朝即渐成具文;可是直到15世纪末期早朝这一仪式仍然很少间断,即使下雨下雪也还是要坚持不辍;仅仅是由于皇恩浩荡,准许官员可以在朝脸上加披雨衣,后来又下诏规定各官的张伞随从可以一并入宫。
有时皇帝体恤老臣,准许年老的大臣免朝;但这又是属于不轻易授予的额外恩典了。
这种繁重的、日复一日的仪式,不仅百官深以为苦;就是皇帝也无法规避,因为没有皇帝的出现这一仪式就不能存在。
当时在位的弘治皇帝简直是用央告的口气要求大学士同意免朝一日,因为当夜宫中失火;弘治皇帝彻夜未眠,神思恍惚。
经过大学士们的商议,同意了辍朝一日。
除此而外,皇帝的近亲或大臣去世也得照例辍朝一日至三日以志哀悼。
然而这种性质的辍朝,得以休息的仅是皇帝一人;百官仍须亲赴午门对着大殿行礼如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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