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苟丹和几个矮人面面相觑,红胡子矮人眼睛瞪得老大,结结巴巴地对苟丹:“真的,自从克莱夫他要去看守什么临时据点,我们就再没有见过他。”
苟丹的酒已经完全醒了,他微眯着眼睛,仔细思考着对策。
红胡子矮人一本正经地:“为了可怜的克莱夫,我们再来一杯?”
苟丹脸上的阴霾瞬间消失:“来来来!伙计!快端酒来!”
最后,这几个人不知道喝了多少,都快亮了,苟丹这才迷迷糊糊地和他们告别:“老伙计们,我去找克莱夫那个混蛋,三之后,就是后,后晚上,还在这里见面!”
矮人们齐声叫好,然后那几个矮人互相搭着肩膀,唱着乱七八糟的歌往码头的方向走了。
苟丹早就没了来时的光鲜,这一晚上酒喝得,衣服裤子脏了不,中途还有贼胆包的扒手来偷他的手杖,他把整根手杖都塞进了那个倒霉家伙的屁股里,只留下那个闪闪发光的眼镜猴在外面。
矮人们走了,苟丹踢踢地上躺着的那个扒手,毫无反应,尸体都有点发僵了,苟丹摇头啧啧称奇,“噗”一声拔出了自己的手杖,还带出一股彩色的喷泉,红的黄的白的,混合着喷了出来。
“伙,伙计!过过过过来,给我洗干净去!”苟丹两根手指捏着手杖头儿把它提了起来,直接丢在了吧台上。
伙计咽了口唾沫,他心中的恐惧正在一点点被贪婪所占据,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鬓角滑落,他一遍遍舔着自己的嘴唇,这嘴唇怎么就那么干?
明明就是一只手杖,为什么要做得那么精致!那个伙计咬着牙,在一个水桶里搓洗着手杖上的污物。
他努力让自己的眼睛不要往那两颗硕大的绿宝石上看,但是那一抹绿光就像是故意勾引他一般,就那么一直在他的余光中徘徊,不断地诱惑勾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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