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在儿童妇女中,造谣传唱“若要柴米强(吴语价廉之意),先杀董其昌”的歌谣。
最后,董其昌只得逃往归安,避难数月。
愤怒的群众,还砸碎董其昌书写的匾额以泄恨,是为“民抄董宦”。
围绕这个事件。是“民抄”还是“士抄”的争论,历来悬而未决,大多数学者倾向于董其昌是为名所累。
后来,官府捉拿了少数参与此事的暴徒,进行定罪,而董其昌也主张“宽求于民”。
董其昌认为,整个事件的发生,是背后有士人唆使,怂恿当地秀才们造谣中伤,丑化自己的名声,并鼓动、组织无知小民,抄抢自家宅府。
于是,围绕“民抄”还是“士抄”的争论悬而未决,又拖了大半年时间。
最后的审定结果,是在苏州、常州、镇江三府会审下作出的。
除将直接参加烧抢董家的一干流氓定为死罪论斩外。 。松江府华亭县儒学生员,有五人受到杖惩并革去功名,另有五人受杖惩并降级,三人单受杖惩。
而董其昌的家人陈明,尽管被乱民“先烧陈明房屋”,官府仍然对其“随行拘责监候”。
而今人却往往抓住官府对董其昌“奴辈不法,董宦未知也”的处理结果不放,一味无端又没有根据的认为,是官府庇护了董家。
于是,他们非要刻意将董其昌作为一个横行乡里的大恶霸来树立而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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