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皮肤经历过太多的阳光灼晒,古铜色中夹杂着黝黑,身强体健,似乎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亲眼目睹搬砖神技,那不是炫耀,而是真实的劲力体现;
他的五官离清秀太远,反而离平凡很近,可不知为什么,其中带着一抹俊俏,帅气中又带着一抹温柔,如果亲身体会,很可能是一种窒息的温柔,无法拒绝,无法排斥,时刻放在嘴边的微笑,拥有摄人心肺的虚幻控制能力;
他是一个多元气质的混合体,正直热心积极敬业豁达诚恳……
仿佛好词语都能在他的气质中寻找到踪迹,唯一的缺点是女人缘太浓,但是从了解中得知,并非他的一厢情愿,探其原因,多半是在那些温柔与帅气中,有着他自己独特的空灵与俊秀。
亢春雨越想越多,所有的感觉是从一点一滴,好多个不同画面拼凑而成,有代表力,更有说服力。
至少,在她眼中,赵常山已经是好男人中的代表,至于维一的缺陷,只怪他们相识太晚吧。
至少,还不曾有一个男人肯为自己向别人低三下四请求过什么。
李辉……没有!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恋,更多是理所应当顺其自然。
越想,越抵挡不住感激的情素,亢春雨知道,这不是爱,而是情,爱与情有区别,而在她的价值观中,既分得清,又交织在一起,减不断理还乱。
“小雨,你怎么了,没事吧?”
不知何时,赵常山已经来到亢春雨的身边,眼神定格在一点,再无反应,结合家族式的遗传病缘,误以为突发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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