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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五章 事情有变化 (5 / 8)

        这种说法,辅之以可乐、巧克力而来,仿佛中国人造的商品,包装上没几个英语字母,都显得太土一样,对每个人都有巨大的杀伤力。

        在大学时代,甚至在部队当兵时,许多人喜欢看好莱坞大片,谈论nba明星,仿佛你要是不知识乔丹或者伍兹什么的,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这对我们这些接触流行文化比较慢的农村孩子来说,简直就是阶级的硬伤,基本注定自己在文化中的弱势地位,只配当一个话题的追随者或者听众,根本没有交换话题的资格。

        我读过一些诗书,我熟悉古代成语,我能够大段背诵《归去来兮辞》,但有什么用?人家根本没把这当回事。这加重了我们的自卑,因为贫穷,追不上洋玩意的价格,连话题也追不上。

        在北京,我遇到许多人,能够精确分辨咖啡产地和味道的区别,并且配以考究的西服,简直优雅得拒绝群众。我知道他并不富裕,但也知道,他这种技能能够征服少女。我曾经很不服气,老想在少女面前揭穿这种人的底细。后来,我想我还是别自讨没趣了,那些少女们,也是那样的人。

        我有钱了,毕竟是中国最富裕的少数人之一,但我没有正宗英语的伦敦腔,没有取法国人奇怪的名字,也没有国外大学的师承,所以,还是不要跟那些说英语单词的买办们打交道,始终占不了上风的,除非你是一个美国人。

        尽管,我是一个不中断学习的人,还有一些算命的独门秘技,我所了解的历史故事很多,西方的著作也读了不少。按说,自己储备的知识量,并不比他们少。但总是吸引不了听众,因为听众只喜欢外国的东西,我没有这种气质。

        可是,我并不反对外国的东西啊。我所犯的错误,在他们看来,是不崇拜外国。我喜欢红酒,这是法国的东西,并且我成了经营它的老手。我喜欢托尔斯泰、米兰昆德拉、克尔凯廓尔,我熟读凯恩斯、弗洛伊德、亚当斯密,但这些并没有什么用。人家只是喜欢一个白皮肤蓝眼睛的人。

        所有的努力都注定无用,黄皮肤的我,不愿意当一个二等的人,所以,我不加入他们的圈子,我勉强算得有点人种自尊。

        我不相信,五千年的文明,留给我们的只有垃圾;我不相信,祖先给我们的肤色,是让我们自轻自贱的;我不相信,我们努力向上的结果,只是成为地球上低一等的公民。

        也许,那些打台球的中年人,那些喝咖啡的年轻人,内心中,也不一定真服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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