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转过头去,马上换上献媚的笑脸,对身后一男子说道:“大哥,里面请。”
那大哥衣着光鲜,身高体壮,细看却有些面熟。
肖军正要上前理论,宋义一拉他,用手一指,那大哥后面还跟着几个小兄弟,肖军忙把嘴边的话吞回去,遇到混社会的武装力量,总还是要给点面子。
那小混混轻蔑的看了他们一眼,对那个大哥说道:“孙大哥,今天老板说有野味,我专门让他给大哥您留着。”又对后面几个小兄弟道“今天我请客。”
宋义转过头,拉肖军闪到一旁,只听里面老板大声招呼道“孙大哥,今日可是难得的肥兔子,这就把兔肉给您做红烧,还有我的绝活麻辣兔头,拿来下酒是再好不过了。”
那孙大哥却“咦”了一声,奔着宋义走了过来,嘴里说道:“阿义,好久没见,怎么也不过来我家玩了,你想养狗的话就说一声,春天我家狗就下崽子了,到时我给你挑一只。”
宋义仔细一看,原来是父亲宋在经故交的儿子孙军,自小两家关系很好,孙军训狗很有一套,宋义小时候最喜欢去孙军家逗狗玩。后来孙军的父亲被大货车压死,协商赔偿和抚恤金时,宋在经也在其中出过一些力。初中毕业后,孙军无心向学,也没有个正经工作,就在社会上混着,两家也就少了来往,但少时的情谊仍在。
“阿军,我倒是想的慌,就是我爸说人都吃不饱不让养狗,你知道的。你先忙,我和同学先回去了。”说完,宋义还很场面地冲店老板和其他人点头打了个招呼,施施然而归,耳边依稀听见那小混混说着什么丁文丁武欺负人,要找回场子类的话语。
回家路上,宋义低声自语一声“野味兔子。”,随即嘿嘿一笑,对肖军道:“昨天的肉好吃不?”
肖军讶然道:“当然,我还留了一半给妹妹,她也说好,就是不知道是什么肉,我也吃不出来,也不好去问我爸妈。”
“是鹅肉,我们家的鹅杀了,我专门给你留了一个鹅腿。”
“鹅肉?你们家什么时候养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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