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幸好我俩没什么实质性的动作,他们也没什么证据。只能放任我们继续在这里窥视。
在这段时间里,张根活跟老板闹了别扭,把工作给丢了,他这个傻小子嘴上没个把门的,脾气又暴躁,天生就不是给人打工的料。
这下我的那点微薄收入,除了吃住以外,还得养这个败家子。
不过让我欣慰的是,外面的这花花世界,真的比山上要有趣多了。
电视、电脑、手机,哪一个都比“半导体”要高级的多,我们贪婪地吸收着,也快速融会贯通,十几天的功夫,我也配上了手机,玩的还挺顺手。
我说给张根活也买一个手机,他一直不肯,说这里面的手机,太俗,没有他瞧得上眼儿的。
直到有一天,我回家以后发现他躺在床上,手里拿着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在玩着。
真的是金光闪闪,像块砖头那么大。
“你拿的是什么?”我饶有兴致地问道。
张根活露出看白痴的表情对我不屑道:“这还用问?手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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