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又陆续总督牧守凉州、云滇,再后来官至尚书左仆射,掌吏部尚书,为大隋中央高官,一步步把这机制推行全国,为大隋文官第二!
——“不敢**”的惩治机制。
“韩国公”沈落雁,忠君勤政,公心耿耿。 。本身是女子,出身于江湖,本为李密奔走,被杨伊志向所感,她接掌锦衣卫,锦衣卫本为密谍,她因事而宜,在杨伊的支持下,不断扩展锦衣卫的权利,致力于建立严刑峻法的惩治机制。
一是加强督导,她充分运用锦衣卫的能力,对全国的军政、民政、财政、学政各个方面严加监督,官吏稍有差错,她就“上折参劾”。
二是严厉惩处,对于贪官,她历来是酷刑峻法,“小过而施大刑”,她主张官民平等,越是士绅犯法,越是严加苛责,不留情面,因此全国上下官员“畏之如虎”,虽然过于偏激,但对立国之初官场上“畏刑不畏法”的混乱风气而言,收到了较好的实效。
她所建立的“诏狱”。。至今也是大隋帝国内,闻名就令人胆颤的所在!
如今沈落雁为秘书监、廷尉两职,下面掌握着秘书省、锦衣卫、大理寺,为大隋文官第三!
——“不愿**”的自律机制。
除了三大“国公”之外,另外值得一提的就是房玄龄了,房玄龄为人清正廉洁、学理精深,出身于世家。
他为官一方,因人而宜,致力于建立以人为本的自律机制,一方面他以身作则,清廉自持,耿介而不妄取,从不收受俸禄以外的任何钱物;另一方面他强调思想教育。多次要求官员组织学习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学,希望官员通过自身道德修养的提高来杜绝**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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