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有人打着招呼,两两切磋起来,不过对比之前格罗斯与斯考特的交手演示,倒接近于一出滑稽的舞台剧。
木剑舞成了乱棍,而那种凌乱的步伐,更像是一种马尔韦人的传统——
据说,在那个由若干商业城邦组成的国家,每到一年之中重大的节日,人们总是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纷纷涌上街头,手中摇着挂满红橙黄绿蓝五彩流苏的长木棍子,载歌载舞。
格罗斯捂着额头,表示自己快要看不下去了。
“头儿,你常常说每个人都应当有一把自己的合手武器,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吗?”
放下了长剑,并没有对于同伴们的取笑作出过多不必要的理会,斯考特来到了格罗斯的身前。他抬手挠了挠脑门,像个谦虚的学生一般对着格罗斯问道。
强剑身与弱剑身,格罗斯以前曾经说过这些东西,不过当时大家并没有太多在意——
那个时候的格罗斯还是一位未就职的平民,虽说其实力在野狼盗匪团内处于数一数二的位置,但是绝没有眼下这般的一支独秀。
对比其他人,格罗斯与斯考特的实力已经将他们远远甩在了身后。
所以,论起剑术上的交流,两人容易找到更多的共同话题。
格罗斯点了点头。
像是战士这一类职业,武器就如延伸的手臂,如臂指使,这是剑术进阶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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