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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血腥之路 (3 / 6)

        那是一个不必亲身经历只需耳闻就足以让人毛骨悚然的血案。而我明白不久之后的将来我也将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一条血路。

        那是2004年的蓝城,当时在黑道上呼风唤雨的江湖老大是胡风,绰号“狐狸”。

        狐狸年轻时在广州加入拎包团伙,混出点名堂后,转投到澳门赌场放码抽红。随着势力的增长,狐狸带出了自己的一支人马,回到蓝城。

        羽翼丰满、利欲膨胀的他终于把目光投向了原始积累最为血腥的行当——毒品。

        狐狸通过澳门黑道上的老关系,经人介绍,联系到了云南思茅地区的一个上线:阿东。阿东在云南镇雄帮里很有声望,以专营4号球闻名于帮派。

        狐狸通过秘密渠道,与阿东取得了联系,预订了500万元价值的。交易地点:云南思茅地区,临沧江畔的孟连县城。

        狐狸从手下里选出三个得力干将:陈四喜、老虎和大斌,押着五百万现金,乘坐一辆本田雅阁,前往云南进行交易。

        而这三人也就此踏上了一条血腥之路。

        在开往云南的路上,一个杀人越货的计划,开始在车里狭小的空间中酝酿起来。

        大斌是狐狸的表弟,三十来岁,早年辍学,不务正业。狐狸成势回到蓝城之后,带着他出道混场面。这次进货,狐狸只安排他一个人带着枪,并嘱咐他看紧钱,押好货。

        陈四喜四十岁上下,在澳门赌场替人看场催债。身负命案后,无法再混迹于澳门,于是投奔狐狸来到蓝城。

        老虎,三十五岁的人,两只手臂已经布满针眼,毒龄已经十年,血液里除了水份就是。此人心狠手辣,在投靠狐狸之前,只做两件事,一、抢劫夺钱;二、拿钱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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