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世看来,这是一个失序的时代,所以这个时代的主题是找回秩序,终结无序。为了终结无序,最聪明的智者都去开宗立派而不是成为游吟诗人;为了适应无序,饮食男女都会为金钱搏命而少了些风花雪月,因此也只有金钱能成为每个故事的始终,尤其当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如此时节的如此偏远的古城。
一行人在古城街道上驶过,如磁石一般吸引着杂役们的好奇心,自然也吸引了千奇古董店的大掌柜。
大掌柜经营着古城里唯一一家古董店,也是是唯一一个留在古城过冬的掌柜,还有几个伙计陪着他。此时大掌柜正坐在内室的火炕上喝酒吃肉,炉膛里的火燃得正旺,铜酒壶还轻轻散着酒气,大掌柜的脸红扑扑的,这里热得像六月。大掌柜只披着一件黑色稠衫,丝绸在火光下闪着油亮的光泽,如一只冬眠的黑熊。
大掌柜对马蹄声很熟悉,他行商列国,漂泊半生,除了挣得不菲身家,还练成了一流的驾车本领。他平常最喜欢摊开那双长满老茧的大手,给店内伙计讲述自己的人生信条:吃得苦中苦,享得福中福。
当一阵清脆铿锵的马蹄声传来,大掌柜便听出这是上等良驹,甚至不比自己的“踏雪无痕”差,那匹“踏雪无痕”是他花大价钱从塞外匈奴人那里购得,他一次也没舍得骑,这个时节他甚至在马圈四周遮上了帷幕,给“踏雪无痕”披上了最上等的毡子。
车轮声沉闷敦厚,车上显然满载重物而不是轻软的丝绸,两种声音混在一起,却勾起了大掌柜的好奇和惋惜。他自忖道:“谁舍得用如此良驹拉着笨重的货物,而骑乘的马反不如这拉车的马好?可见这是一伙不识马的人。”
那些杂役见马队在千奇古董店前停下,一个中等身材的汉子从车里下来,他敏捷地扫视一遍周围,便直接走到店门前,从袖管中掏出一样东西敲打着店门。此时店里有两个伙计,一个叫东升,一个叫阿狗,两人正在屋里打瞌睡。听到敲门声,两人推诿了一阵才是东升去把那扇门开了一条缝,刺骨的寒风卷着雪花乘机涌进店内,东升探出半张脸,模糊地见有一车数骑伫立在风雪中,他正要问一句“客官何事?”却抬眼看到眼前的敲门人,不由陡然来了精神,虽然他还没有看清那汉子的长相,但早已被那敲门的物件所吸引,那是一锭金子。
好有效的敲门砖!东升急忙打开大门,那汉子脱下头上的皮帽子,顺手将那金子放进去递给东升,说道:“请大掌柜。”声音低沉雄浑,充满力量。“大掌柜马上就来。”东升说罢就急忙进屋去找大掌柜,并顺手将那金块揣进了怀里,那阿狗见状抢着去提壶泡茶。
东升还未迈出门槛,大掌柜已先一步走了进来,他披着貂皮大氅,带着些许醉意。从敲门开始,前面发生的一切都已被他听得清清楚楚。
见此人出手如此阔绰,大掌柜知道自己等在这里是值得的。这千奇古董坊开在如此偏远的边塞古城,自然生意冷淡,大掌柜一年也做不了几笔买卖,古城很多人都以为大掌柜并不是个古董行家,因为他在这里面对的都是最精明商贾,而不是一掷千金却毫无眼力的贵族,生意肯定难做。其实,他们都不了解大掌柜,甚至全天下都没人了解大掌柜。
大掌柜的身价让他现在已完全不在乎获利了,他已到了享受买卖的境界,比如他享受将对方装进套子里,然后再玩弄于股掌的快感,这种快感是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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