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茵城府衙。
原来有人告洛勋几人偷盗,那证人上堂之后指证涵虚为盗贼。
“既有人证,偷盗罪依所窃数目当杖二十,关入大牢三年。来人啊——”
洛勋开口打断了府尹的话:“等等——”
“大胆,尔等见官不跪也就罢了,竟还敢公堂之上任意顶撞,来人,打十杀威棒。”
衙役们上前欲拿洛勋却被古痕给制止了。
“古痕,怎么你也要藐视公堂吗?”
“大人,请听古痕一言,这几位都是古痕的朋友,他们绝不会犯此偷盗之罪,请大人明查。”
“见财起意,乃人之贪欲,你还年轻,不可轻信于人。”
“大人,我这位朋友富可敌国,又何必偷盗?”
“犯事的又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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