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旧是出于“王者能臣天下之人”、“以小人养君子乃天之制也”、“百姓、禽兽也、非人哉”的角度去思考的。
而黄宗羲反的,可不是反君主制,反的是君主专制,取而代之的,则是“士绅阶层对其余阶层的专政共和,加儒家教区制”,搞半封建制,学校作为最高立法机构和监察机构。
所谓: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于学校。
学校里的人,又怎么选呢?
郡县学官,毋得出自选除。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
道德规范呢?
民间吉凶,一依朱子《家礼》行事。庶民未必通谙,其丧服之制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宫室之制,在市肆工艺者,学官定而付之;离城聚落,蒙师相其礼以革习俗。
有违礼之祀,有非法之服,市悬无益之物,土留未掩之丧,优歌在耳,鄙语满街,则学官之职不修也。
异端思想呢?
时人文集,古文非有师法,语录非有心得,奏议无裨实用,序事无补史学者,不许传刻。其时文、、词曲、应酬代笔,已刻者皆追板烧之。
非要说这是以民为主,或者非说这是代议制,倒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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