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封建社会里,士农工商等等包括那些贱籍之外的、没有“常”职的人。
按照这个定义,在工厂里做工的,在码头上扛活的,其实都是“闲民”。
说是农,有地吗?
说是商,有产吗?
说是工……工人和工匠小生产者,可完全不是一回事。
没有任何的产业,也没有任何封建社会的传统职业。
得业则生、失业则死,这就叫闲民。
在土地还有很多的时候,对先儒而言,闲民当然是应该去垦荒种地才对。要不闲着在城市里晃荡,也没有个常职,这不是“身无职名,白日依枕,终岁闲眠”是啥?
而现在……实际上从明晚期开始,这个先儒的定义就已经开始有些“和现实脱节”了。
农圃、工商、刍收,都很容易理解。虞衡者,天官大宰的下属官员,掌管山川林泽,官名代指,值的就是林业、林业附属的狩猎、采集、药材等行业。
这番其学派对闲民的“正名”,既是因为学派一贯的思路;也是因为江苏改革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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