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上文的几段话,我们可以明白中山先生的主张训政,只是因为他根本不信任中国人民参政的能力。所以他要一个训政时期来培养人民的自治能力,以一县为单位,从县自治入手。
“这种议论,出于主张“知难行易”的中山先生之笔下,实在使我们诧异。中山先生不曾说吗?其始则不知而行之。其继则行之而后知之。其终则因已知而更进于行。(建国方略第五章)
“他又说过:夫维新变法,国之大事也,多有不能前知者,必待行之成之而后乃能知之。
“参政的能力也是这样的。民治制度的本身便是一种教育。人民初参政的时期,错误总不能免的,但我们不可因人民程度不够便不许他们参政。人民参政并不须多大的专门知识,他们需要的是参政的经验。民治主义的根本观念是承认普通民众的常识是根本可信任的。‘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这便是民权主义的根据。治国是大事业,专门的问题需要专门的学识。但人民的参政不是专门的问题,并不需要专门的知识。所患的只是怕民众不肯出来参政,故民治国家的大问题总是怎样引导民众出来参政。只要他们肯出来参政,一回生二回便熟了;一回上当,二回便学乖了。故民治制度本身便是最好的政治训练。这便是‘行之则愈知之’;这便是‘越行越知,越知越行’。
“中山先生自己不曾说吗?袁世凯之流必以为中国人民知识程度如此,必不能共和。曲学之士亦曰非专制不可也。
“呜呼,牛也尚能教之耕,马也尚能教之乘,而况于人乎?今使有见幼童将欲入塾读书者,而语其父兄曰“此童子不识字,不可使之入塾读书也”,于理通乎?惟其不识字,故须急于读书也。……故中国今日之当共和,犹幼童之当入塾读书也。(第六章)
“宪政之治正是惟一的‘入塾读书’。唯其不曾入塾读书,故急须入塾读书也。
“中山先生说:然入塾必要有良师益友以教之。而中国人民今日初进共和之治,亦当有先知先觉之革命政府以教之。此训政之时期所以为专制入共和之过渡所必要也。
“我们姑且让一步,姑且承认共和是要训练的。但我们要问,宪法与训练有什么不能相容之点?为什么训政时期不可以有宪法?为什么宪法之下不能训政?
“在我们浅学的人看起来,宪法之下正可以做训导人民的工作;而没有宪法或约法,则训政只是专制,决不能训练人民走上民主的路。
“‘宪法’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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