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跟着罗素下了车,他们停在了新泽西一座社区医院的停车场,罗素告诉亚瑟,行动那天,车子就会停在这里,然后亚瑟要去到阿布拉莫情人所在的寓所,上楼把阿布拉莫干掉。
亚瑟又问了几次罗素小时候是不是在表哥家长大,有没有去滑过雪橇,罗素始终一言不发,完全不理会亚瑟。他似乎自动将这个问题给屏蔽了。
没办法,亚瑟只好跟着罗素拐过几个街道,来到了阿布拉莫的情人所在的寓所附近,他指了指一栋红色外墙的公寓楼道:“就是那里,从唯一的门洞上去,二楼,右边的房间。”
“我…我该怎么办呢?敲门?还是…我不太懂杀人。”亚瑟道。
杀人的事他真的不太懂,他连枪都没开过,让他杀人?
相较而言,罗素是个用枪的高手,手上沾染的鲜血更是不少,理论上来说,罗素才是刺杀阿布拉莫的最佳人选。
可是托尼才不愿意让自己最可靠的杀手做这样的事,这又不是只对卢西亚诺家族有利的刺杀。按照三个家族的计划,刺杀得手后,他们会抢夺阿布拉莫在泽西的产业,包括运输路费、工地保护费,两座垃圾处理场的运管权,还有其他七七八八的路子。其中卢西亚诺家族分到的份额是最少的,谁让他们最弱小呢?
所以,托尼才不乐意让罗素去干活,三家的心明显都不齐,这次所谓的刺杀,计划的也一点都不周祥。
罗素道:“随你,你可以在这里蹲点等着阿布拉莫,尾随他上楼,然后在门口一枪打死他。也可以在他上楼后,过段时间上楼敲门,他开门后一枪打死他。或者等他幽会完,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冲出来一枪打死他。”
罗素仿佛一次把一周的说话份额都用完了,给了亚瑟一点点知道。
可亚瑟一听这计划简直就是废话,反正就是老子冲上去一枪打死他。他要是这么好打死,你们怎么早没打死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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