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还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到亚瑟,道:“这就是阿布拉莫,记牢。”
亚瑟接过照片,照片上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人,四十左右,头发灰白,面目冷峻,一看就不是善与之辈。
在此之前,阿布拉莫在双方的“战争”中已经躲过了两次刺杀行动,让纽约方面损失了两个枪手。他为人机警,身体强壮,性格狡诈、冷酷,对自己的保护做的相当到位。最初的一次刺杀是成功可能性最大的,在停车场枪手对他射击,但被他机敏的躲过,然后开枪还击,击毙了枪手。
他的汽车上至今还留了两个枪眼没有去修,他扬言这是为了时刻提醒自己要小心谨慎。
距离上一次刺杀时隔两个多月,阿布拉莫略微放松了警惕,需求旺盛的他忍耐不住每周要和自己的乌克兰情人约会,这成为了他最大的漏洞和弱点。
亚瑟将他的样貌记在了脑子里,然后问:“我要不要去公寓楼里看一看?”亚瑟觉得,有必要踩点踩仔细一些,省的到时候跑都不知道怎么跑。
罗素却道:“不用,楼道里的结构很简单,只有一个进口一个出口,二楼楼道的窗户可以跳下来。如果你现在去被人看到,会引起注意,陌生人在这里很显眼。”
罗素的话也有一定道理,但问题是亚瑟连楼道里什么样都不清楚,他是要去杀人,不是上门收牛奶费啊。
亚瑟越发肯定,这次刺杀就是托尼给自己挖下的一个坑,如果真的按照罗素说的去做,杀不掉阿布拉莫不说,搞不好还要被对方反杀。
不过,亚瑟也没真的就想去杀阿布拉莫,他心里有更重要的事,那张牌,那首诗。
跟着罗素回到车上,亚瑟道:“罗素,要不要带我去试试抢?我…我还没打过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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