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协议我是这么理解的。首先,作为一个管理着,对于公司任何一项已经定下来的政策,要彻底的执行下去,原因很简单,我是一个管理人员。其次我认为这个协议对在职员工是有好处的。知道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前台的服务人员,对现有的工资都觉得少,希望能够涨点儿。如果不涨都有离职重新找工作的打算,但是为啥没离职?原因有两点,第一,老店生意好,能够按时开工资,从不拖欠。不像外面的有些饭店,虽然工资比较高,但是到月不按时开工资,不是托就是欠,也不说不开,就是叫你等等,有时候都能叫你等一个多月,这种情况在老店和粗粮是没有的。
表扬一下陈经理和我,我们俩儿在员工的心目中还是挺好的,很多员工都愿意跟着我俩儿,就算一个月少挣点也乐意,因为开心。
我俩儿早就想把员工的工资往上涨涨,现在正好老爷子同意了,虽然有个协议限制,但毕竟涨了。
老爷子这是一个稳当打法,和积分管理不同,一直认为积分管理是个长久之计。
在例会上和厨房的兄弟姐妹们讲解了内部协议。
“总厨,签订这个协议是不是就得在咱家干满一年?”李成问道。
“对,这个协议一签就是一年的。”我说。
“干不满一年涨的二百块钱还得扣回去?”他继续问。
“是,你理解的很对。”我说。
“这和签卖身契有啥区别?”他说。
能想到他说这话,很多员工也是这种想法,只是没说而已,他直接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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