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什么?幸福是自己打拼的过程,也是自己拼出来的,这才是幸福。
求神拜佛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
可对于华夏民族来说,吃饱肚子,有三亩地,这就是幸福。
可是就这点愿望而言,华夏民族整整盼了几千年,这有了强大而富强未来。
现下是北宋庆历元年,在后世史家的眼中,宋朝是一个最好的朝代,自由、民主、开放,尤其是人文精神达到了巅峰。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宋朝开启了汉族割地赔款的先河,长期受北方少数民族欺凌,最后被少数民族政权所取代。
宋朝建立后一反常态,对土地兼并不再抑制。宋太祖乾德四年(966)下诏:“所在长吏,告谕百姓,有能广植桑枣、开垦荒田者,并只纳旧租,永不通检。”宋人王明清解释:“不抑兼并,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尔。缓急盗贼发,边境扰动,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
“为国守财”可理解为“藏富于民”,言下之意,无论土地归谁,财富最终都属于朝廷,所以没必要抑制兼并。宋朝既没有像唐朝初年通过均田、限田对土地资源实施一次“再分配”,也没有对土地买卖给予限制或打击,反而从立法的角度对土地交易进行保护。
究其原因,有人认为是宋朝统治者看到兼并之势已无法阻挡,干脆不管不问,任其发展。还有人认为,宋朝的建立,与两汉和隋唐不同,它是唯一没有通过大规模农民战争而实现改朝换代的,赵匡胤通过兵变“黄袍加身”,延续了后周的统治体系,抑制兼并的内在压力不足。
但这些却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唐朝立国后实行“均田制”,核心是平均占田和按人丁纳税,这项制度创造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但随着制度效力的逐渐消散和灾荒、战乱的发生,唐朝中期以后大量人口失地逃亡,原有的税收模式难以为继,朝廷不得不实行“摊逃法”,让未出逃的人去承担出逃人的税赋,激起更大的矛盾,“均田制”于是瓦解,“两税法”应运而生。
“两税法”的特点是依据土地资源而不是人口去征税,宋朝基本继承了这种财税思想,把征税的重点放在土地上,是否均田、限田对朝廷税收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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