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据考证“井田制”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大概是奴隶主们感到自己获益少,投了反对票。
李悝担任魏相后,在政治、经济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尝试。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逐步把“奴隶”(或“农奴”)转变成“农民”。
经济上,按人分给一定量的土地,收获的产品必须向主人交纳一定量的“地租”。
其余的农民自己自由支配,交租的比例为十分之一,称为“什一税”。
(实际上这个比例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因为国君和主人有权修改。)
尽管劳动者还要受到很重的剥削,但与奴隶相比,经济状况还是有了本质上的改善,农民的政治地位也得到提高。
虽然农民属于某一个主人,却已有了一定的人身自由,不再像奴隶那样可以任意杀死、买卖、转让,而且还允许服兵役。
(“允许”用词不当,其实带有强制性,魏国实行的是“征兵制”。
但立了军功便升迁有望,使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更非奴隶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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