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角城,因人王启在此城向他的士兵举起大旗,吹响向南方诸国进攻的号角而得名。而号角城的南面紧靠断刃河,因北王南皇之战中,南皇宝刀被斩断而得名。当然这个名字是由人王启起的,而南人从来都不叫断刃河,而叫多布姆河。就像南人从不叫人王启为人王,顶多叫北王。今天像往常一样,启王朝统帅颜录身着盔甲站在北城头,似乎要看清百里外的电闪雷鸣和暴风骤雨,那里曾是明州城,现在是神之结界,除了神无人能通过的结界。强行通过的人,会被时空乱流撕个粉碎。颜录不自觉的右手摸着胸口,因为那里不时隐隐作痛。三十年前王都之战,他被魔族圣器瞳弓叠影所伤。如果不是在箭尖刺入的一刹那,圣女风铃撕下创世圣典的最后一页,包裹住他的心脏,瞳弓叠影已经穿透他的心脏。圣页包裹住了心脏,也包裹住了瞳弓叠影的箭尖。圣页不破,心脏不停,人不死。颜录虽然看不到结界但每天都要在这里,他要所有的士兵看到他们的统帅,时刻在注视的他们,时刻以挺拔的身姿屹立城头,就像他哥哥颜离一样。
脚步声响起,颜录不用回头就知道来的是布德古斯。满身酒气的布德古斯就像一个酒馆里的糟老头一样,踉踉跄跄走到颜录旁边大声道:“南面的这些瘪犊子,再来一次十将夺旗,看他们还嚣不嚣张,我都快八十的人了,怎么还不死,额。”打了个嗝继续道:“王,做的不错了,你们还苛求什么?铁甲康都敢往我脑袋砸一锤,他就是孙子。”“好了”颜离道:“其他的事我不管,军费物资按要求,什么时候到就什么时候到,你孙子去第一兵团的事,可以,不过真能得到军团长的指导,当然是好事。”布德古斯眯着蓝色眼睛喵了一下颜录道:“好的,都没问题,我这把骨头,为我们的王还能征战几年。”说着不时挥舞着胳膊就像一个好斗的老公鸡。颜录长叹道:“都老了也就几年了,值得欣慰的是年轻人起来还很快。”布德古斯喃喃自语,起来快,好啊好啊!转身蹒跚的离开。颜录知道这个老人意思,起来的快,死的可能也快。三十年只做不说,就是建城练兵,但终归有个头的。神之结界不可能永远在那,总有消失的那一天。颜录扶着城墙看向那里,我死了就埋在那里,十里镇,勇者坟场。
十里镇,因离明州城十里得名,现在它离神之结界十里。一条小道贯穿小镇南北,中间一个小广场,小广场的周边有几间不像样的房子,那是酒馆和客栈。小镇南北500步,东西没有步,因为没人数过,因为那里都是坟地,如果你想埋在那里可以去。能走过这500步的人不多。进镇只能从南面或北面,而南面进镇的入口,总是坐着一个骑士,因为他说他是骑士。一个瘸腿的骑士,因为他左腿没了。显眼的只有他手中的剑和满头银发。他总是坐在一个木箱子上仔细地擦拭那把剑。眼睛好使的人,离着很远都可以看到剑上的光芒。每个进镇的人,都要用手中的武器接触剑一下。怎么接触都可以,碰,砸都可。那把剑动了就可以进镇。曾经有一个七级战士要进镇,用手中的盾牌砸了十几下,剑也纹丝未动,骑士只是单手持剑。而与七级战士同来的一个三级法师,手持法杖象征的碰了一下就动了。七级战士诧异的问骑士为什么,骑士道,剑动不动看我的心情!七级战士无语的走了。其实骑士想说,让你砸,真砸啊还十几下,手臂不麻才怪。这也说明骑士很强,让一个七级战士攻击,还纹丝不动,这不是谁都能做到的。而小镇北边进镇入口总有两个人在那里,一个铁匠和一个拉风箱老帮手。铁匠正直壮年,壮的像头牛,光着膀子手持铁锤,火星可以蹦出一人多高,打铁之余不断催促帮手,加把劲,火大点。而瘦小的老帮手不断嘟囔,你跟你爹说话小声点,怎么说也是九级法师。我怎么总觉得火神在召唤我。我看明天我就可以进入圣阶,到时候就可以融化更多的陨石。快点吧,这话我都听了二十多年了,坟墓和结界历练的人快来了,还得修理更多的武器。瘦小的老帮手继续嘟囔,我怎么生了你这样的儿子,魔法世界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丰富。打一架吗?铁匠道,看你九级大法师能奈我何!瘦小老帮手嘻嘻道,好,让我教你怎么做儿子。然后两人向结界走去。老帮手还不忘提醒,拿好你的锤子和钳子,想好怎么对付我的的空间闪现了吗?呵呵。铁匠低头也不吱声。两人刚消失在结界边缘,就从小镇走来一具铁人,铁人身材不但高大而且身体宽阔,走路像一面墙在移动。铁人腰间缠着两根铁链,有十几米长拖在身后,两根铁链末端各连着一个巨大的铁锤。而最显眼的是铁人的头盔上有一个巨大的角。只有仔细看才会发现,角下有一双混浊的眼睛。铁人用混浊的眼睛看看铁匠处没有人,便转身向南走去。走路的时候,有时会把后面的大锤扯过来,向自己脑袋砸两下,头上火星四溅。铁人走到骑士面前,看了骑士手中剑一眼说了声,不够瞧。转身离开又向南走去,走到铁匠处看一眼,又向骑士处走去,如此往复。小镇的南北小路成了铁人的专用通道,没人和他抢,也不敢和他抢。不是因为他是小镇的监察官,而是他太强,传说的太强。传说他一身铁甲是压制他的力量。传说他的大锤,有一把锤上有个手印,那是战神奥斯留下的,另一把锤上有一个窟窿,那是击杀一位魔王留下的,而魔王的角让他安在自己的头上。曾有来此历练的人好奇的见识一下,没想到刚看到铁人头上那只角就昏迷了。那是真正的魔王之角。传说他的脑袋里,有一只可怕的魔虫。传说他是曾经十将夺旗的第一将,一人直下南方300里,一夜连踏8城夺15旗。十里镇13守墓人之一铁甲康都。
号角城外,墨每次练兵后,都要到断刃河边来,坐在石头上,一边喝着酒看夕阳西下,一边把自己的羚羊刺在石头上反复摩擦。三十年来从未断过。这三十年来,他一直是一个兵,从新兵到老兵。这三十年里上头至少找过不下5次,甚至请他去一个军团当军团长,他没有去。他回复的理由很简单,没有资格,没有杀过一个魔族,自己是个懦夫。三十年一直是这个理由,上头同意了。今天墨又回绝了一次,让他带队参加皇陵祭典,理由很简单不想去,上头同意了。就像他每天都要喝酒,在军队禁酒期是不可以的,但他要喝,上头同意了。他很敬佩他的上头,斗虎,很吓人的名字。而且他知道别人不知道的,斗虎秘密,墨看过斗虎档案。斗虎出身佣兵,建立霸者佣兵团,下设四个小队分别是断狼,残狮,怒豹,尸豺,可其实佣兵团一共不到十个人,每次出任务都换身衣服扮作一个小队,声称自己部下成百上千。王都山之战做为增员的义军,编入第三军团,作战中勇猛。每次都是第一个冲锋,第一个倒下,第一个撤离战场,所以在王都山之战,明州之战,斗虎的佣兵团人员完整。而最关键的是在王都山之战中,冲入圣者战场,砸退圣级偷袭者,连毙两名魔将,抢回奥斯尸体。在明州之战中以极大的智慧与勇气,装成死尸,被魔族拖回阵地,然后偷袭砸死一名魔族元老会长老,全身而退。最终对斗虎的评价是圣级,猥琐,极其地猥琐,狡诈,极其地狡诈,热心,有条件地热心。三十年前结界形成,王朝退守号角城,王城五大军团基本耗尽。在重新建立时,斗虎毫无争议的成为王朝第一军团军团长。这三十年里,墨感到自己在军团长的带领下,学到了很多作战的本领,保命的本事。更感到这个军团长也很谦虚,两人成为朋友后,墨在两人喝酒后,问起王都和明州的战斗。斗虎都会说王都山,那些魔族欺负一个奥斯,别人还帮不上忙,我就气愤填膺的帮忙了。明州之战,其实我感到作为一个佣兵,一个王朝的子民,我做的够多了,我履行了我作为佣兵和子民的义务。但我不能把命搭上吧,所以那天装尸体,避过魔族包围回家乡。怎么了这么看我?还要我怎么样?唉!没想到碰到一个魔族元老会的,三十年来斗虎都耿耿于怀。而每次说到这,斗虎都两眼放光的看着墨腰间的羚羊刺说道,好憋屈的一把短刃,这要把三十年的憋屈释放出来得有多强啊,我看一般的魔将不一定能接住,嗯魔王级别的都有点够呛。今天墨喝酒看夕阳磨剑自言自语道:“必杀一魔王,必当第二军团长,让那王八蛋军团长滚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