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暴风雨中,会粉碎他想粉碎的一切。
下意识的,大夫人伸出手臂,拢了拢自己的鬓发,似乎这样,便能重拾自己的骄傲。
舒墨的目光,突然落在大夫人的手腕上,微微一笑:“大夫人穿着如此俭朴,平易近人,却没想到带了如此昂贵的宝物。”
大夫人猛地一震,下意识地想用手去掩盖手腕上的那只镯子。
她浑身不事装饰,不戴钗环,即使盛夏也是宽袍大袖,灰蒙蒙的袍子,几乎无人能看得见她的手腕。
平日里,丫鬟们有时候都背地里笑话,说大夫人白白下嫁给了县太爷,县太爷出息了,讨了个如花似玉的年轻二夫人,生了个大胖儿子。但大夫人呢?什么好也没落到,现下年纪大了,不事保养,已是个黄脸婆,又不打扮,不论春夏秋冬都是灰扑扑的麻布衫子,不说是县太爷的大夫人,简直像个老乞婆。
然而,她手腕上的那只样式别致的镯子,却抵得上这半间县衙门。
“紫金血玉,成色极佳,再过十来年,血色将愈发浓厚,上面会覆盖着一层红丝,殷红如血,的确是极难得的珍品。”
大夫人张了张嘴。
怎会有人一眼就认出这看起来只是黑乎乎的一只镯子,是紫金血玉?这玉石产自南疆,在中原几乎无人知晓,即使朱文章都认不出来,以为就是什么破石头。
这个乡下来的少年,竟有如此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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