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阿飞下意识地伸手摸向腰间,那把短刀却已不在,心里感觉有些不踏实。
“阿飞,你的那根黑锥子,其实可以打造成一把神兵利器”。
“嗯?”阿飞转头,一双被酒气熏得微红的眼睛望向小远。
“骑着快马,从青阳城沿着南岭一路往西,大概十五日,便可到达西域雷霆堡,那是大凰最西的一城。雷霆堡管辖区域内有大量上等矿脉,无数名师巧匠都常年居住在堡内,耗尽心血,只为铸造一把绝世利器,上面刻着自己的名字,或献与帝王君侯,或卖给江湖名侠,流芳百世。雷霆堡以西,有夷国罕落和回萨。两国对雷霆堡内肥美的草原和矿藏垂涎已久,三方间常年征战不断,每天都有一车一车的将士尸体从前线运回故乡。”
佩戴一柄神兵闯江湖,对于阿飞来说是十分神往的一件事情。而堂堂热血男儿身,管他东西南北,佩刀骑马,陷阵冲锋,一勇敌万难,沙场大点兵,又是何等的气势磅礴,豪情万丈。
那夜,叶辛与楼以明双方仅仅数百军汉对阵撕杀,就给阿飞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撼感,那如果成千上万的铁骑铁甲对冲起来,又是怎样一个激燃的场景?
心之所向,血脉贲张,荡气回肠。
男人,要么蟒袍锦带,高居庙堂之上。
要么铁甲长枪,镇守一方。
实在不行,穿上女装,祸害一方。
呸呸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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