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毛念到这里问他们俩。
“自杀,刚好9楼人的枪走火了,把他打死了。”
贾西贝回答。
绿毛接着念:
在米国出现过这样一起离奇的案件:纽约警察总局的法医检查了一具尸体,得出结论:此人死于头部枪击。
死者名叫罗纳德·奥普斯,从他留下的遗书中得知,他本来是想从一幢十层高的楼的顶部跳下自杀的。
然而,当他跳楼后身子经过第九层楼前时,一颗子弹从窗户里射出,将他当场打死。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死者和开枪的人都不知道这样一个情况——当时八楼正在施工,工人们在那里刚装了一张安全网,也就是说罗纳德如果不是被枪击而亡,他的自杀计划其实是不能如愿的。
然而,根据法律,一般说来,一个人如果实施有计划的自杀并且最终身亡了,即使自杀过程发生变化未能如自杀者所愿,那么依法也应该认定这个人是自杀。
可是,当警方对九楼射出的子弹进行调查后,案子的性质又有了变化。
当时,九楼的一对老夫妻发生了口角,正在吵架,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枪恐吓老太太;后来又扣动了扳机,但是子弹没有打中老太太,而是从窗户飞了出去,击中了罗纳德·奥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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